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告(2017年第9号)

20.03.2017  2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我局颁布的《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备案管理办法》,经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现发布安徽大东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告》(见附件),公告审查期为7天,自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6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12331

传      真:0551-62999885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和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大厦

邮政编码:23005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企业名称 

安徽大东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汤口路13号(拓)

生产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汤口路13号(拓);太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悦康药业集团安徽天然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峰

企业负责人 

朱建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汤口路13号(拓):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

太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悦康药业集团安徽天然制药有限公司):中药前处理、提取。

许可证编号 

皖20170351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