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示(2016年第13号)
08.04.2016 16:0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我局颁布的《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备案管理办法》,经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现发布合肥康春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示》(见附件),公告审查期为7天,自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12331
传 真:0551-62999875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和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大厦
邮政编码:23005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示。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8日
附件:
企业名称 | 合肥康春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26号高新集团418室 | ||
生产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孔振 | 企业负责人 | 孔振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分类码 | Y |
生产范围 |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炖制、燀制、炒制、炙制、煅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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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8.04.2016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