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告(2015年第17号)

14.05.2015  1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我局颁布的《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备案管理办法》,经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现发布亳州灵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告》(见附件),公告审查期为7天,自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0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12331

传      真:0551-62999885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和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大厦

邮政编码:23005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4日

附件:

企业名称 

亳州灵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南部新区工业区现代中药产业创业基地B区15号楼A座

生产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南部新区工业区现代中药产业创业基地B区15号楼A座

法定代表人 

陈芝萍

企业负责人 

危小珏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分类码 

Y

生产范围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炒制、炙制、煅制)

许可证编号 

皖20150355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