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告(2015年第1号)
02.02.2015 17:4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我局颁布的《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备案管理办法》,经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现发布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告》(见附件),公告审查期为7天,自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8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999882
传 真:0551-62999885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和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大厦
邮政编码:23005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2日
附件:
企业名称 | 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谯城区芍花路甲一号 | ||
生产地址 | 亳州市经济开发区银杏路1177号 | ||
法定代表人 | 许冬瑾 | 企业负责人 | 曾宪义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分类码 | Y |
生产范围 |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煨制、制炭、蒸制、煮制、炖制、燀制、煅制),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煮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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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 皖2015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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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有效期至 | 201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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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2.02.2015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