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出台

26.06.2017  04:54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尘肺病”等职业病让人“谈虎色变”。目前,我省职业病现患人数累计已达25000多例。日前,我省出台职业病防治的“十三五”规划,要求各地要从源头上改善高危行业的工作环境,建立淘汰名录,不达标企业一律关停,同时在两年内基本掌握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状况。在救助方面,我省将建立职业病综合防治重点实验室提高防治水平,并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衔接。

   每年新报告职业病例超500人

  规划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省职业病现患人数累计达25000多例,每年新报告职业病500余例,主要分布在煤炭、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对职业病危害治理投入不足,职业病认定和维权较为困难。

  规划要求,全省将开展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和职业病防治情况、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调查摸底,2018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状况,2020年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治状况。同时,建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以及全省高危粉尘与高毒物质、核与辐射危害防护标准。推动用人单位强化高危粉尘与高毒物质、核与辐射危害作业的特殊管理。

   高危行业制定负面清单目录

  如何从源头上遏制职业病,总要回归到工作环境的改善上。规划明确,各地要制定高危粉尘与高毒物品行业负面清单目录,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关闭。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将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纳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和信誉评定、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

  规划提出医疗救治的具体要求,比如建立省级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和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质控中心以及职业病综合防治重点实验室,统筹资金为实验室配备必要的实验仪器和设备。设区市至少应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内职业病诊断工作,诊断服务项目2018年应基本符合当地职业病发病情况、2020年完全适应当地职业病诊断需求。

  规划还提出,要督促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推行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挂钩浮动制度。

   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挂钩

  2018年和2020年,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及时让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和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

  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原标题:我省每年新报告职业病例超500人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马翔宇    编辑:王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