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通报六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我省对近期各地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6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省纪委监察厅提出,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加大问责力度。
泗县干部中午喝酒致一人死亡
2015年5月23日上午,泗县山头镇举办全镇农机手午收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应山头镇仝城村村委会主任董泽民邀请,县农机局农机化技术推广站站长周光明、山头镇农机站站长刘定帮等10人中午在饭店就餐并饮酒。当晚6时许,刘定帮昏迷,后经医治无效于5月31日死亡。泗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并报泗县县委同意,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分。
歙县供销社主任违规报销10万余元
2010年至2014年,歙县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汪安长先后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7000元、 购物 卡4000元及酒(折价3000元),违规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104329元,并长期借用服务对象车辆,供自己及家人使用。歙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汪安长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由正科降为副科),违纪款予以收缴。
天长市文广新局组织公款 旅游
2014年10月,天长市文化广电 新闻 出版局组织镇(街)文化站站长和文化馆业务人员共23人到金寨县考察,期间组织人员到天堂寨景区游玩。天长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启智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红戈、曹文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市文化馆馆长崇卫东党内警告处分。
涡阳卫生院院长收受礼金
2010年至2014年8月,涡阳县公吉寺卫生院院长龚保峰先后违规收受医药公司业务员、村卫生室礼金7500元、购物卡4500元、酒10箱。涡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龚保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阜阳一校长违规发福利、乱收费
2013年春节至2014年教师节期间,阜阳市铁二处学校先后4次为教职工发放购物卡共计77000元。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该校长王伟将校服回扣款及学校租赁费共计21970元存入其个人私设账户。2014年8月,王伟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收取学生非评议教辅费用146826.20元,代收平安保险费44850元。颍东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王伟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芜湖县河管局违规发补贴57万余元
芜湖县河道管理局(黄沙资源管理处)违规发放津补贴。2010年至2014年,芜湖县河道管理局(黄沙资源管理处)违规给单位20余名职工发放河道执法补助和执法午餐补助共计570000余元。芜湖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局局长、管理处主任俞希安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