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必须进入平台 违反者将会被追责

08.07.2015  16:03

7日下午,记者从安徽省发改委了解到,凡是涉及到省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转让、省属企业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省直单位资产处置以及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采购等公共资源项目,必须进入交易中心统一集中进行交易。违反规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规避进场交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会被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平台化交易更节约

近年来,安徽省16个区市、61个县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设立了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据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曹发义介绍,今年1至6月,安徽 合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省级政府采购(包括省属院校 教育 技术装备采购)项目1229个,累计完成630个,预算全额12.2亿元,成交金额9.68亿元,共计节约资金2.52亿元。

近日,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公共资源的评标方法、评标专家的抽取及管理、交易主体信息的保护、交易结果的公示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省级公共资源交易进入了平台规范化操作。

社会公众监督有道

据曹发义介绍,今年1到6月,安徽省16个市186家县级公立医院网上采购药品金额30.05亿元,为1676家基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药品金额15.62亿元,为130家公立医院网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2.21亿元。

对于这种与群众 生活 息息相关的项目,社会公众如何进行监督,曹发义也做出了回答:“我们会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员,对于意义比较重大的项目实行现场的监督。邀请有关社会知名人士对重要的项目发挥专家的作用,进行专家评审。比如在合肥,就会进行一些公开日活动,邀请包括街道的、项目单位进行一些监督。”

发现不当竞争投诉有门

为解决投渠道不畅问题,方便竞争主体的合理诉求,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监管机制。《办法》规定投诉人在交易中心窗口或者电子交易平台,也可直接向综合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监督部门,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提交投诉材料。

通过交易中心窗口或者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投诉材料的,交易中心应根据投诉事项分类,通过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及时以电子方式分送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调查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送达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