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授予安徽省粮油科学研究所(粮食科技园)等企业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通知
14.10.2014 14:56
本文来源: 粮食局
有关市、县粮食局:
根据《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决定授予安徽省粮油科学研究所(粮食科技园)等3户企业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并颁发“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证书”。
附件:授予2014年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名单
安徽省粮食局
2014年10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4.10.2014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