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安徽省粮油科学研究所等企业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有关事项的公示
26.09.2014 13:18
本文来源: 粮食局
根据《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授予安徽省粮油科学研究所等3户企业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安徽省粮食局仓储处反映。
联系人:白侠峰
电 话:0551-62870502
传 真:0551-62889716,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拟授予2014年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名单
2.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公示反馈意见表
安徽省粮食局
2014年9月24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26.09.2014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