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拟表彰人选公示

26.10.2015  22:2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4〕16号)规定,在各市、省直管县推荐的基础上,经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现将安徽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候选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 年10 月26日-11月25 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1月26 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其中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名并留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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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拟表彰人选名单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