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做好安徽省第六批 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创建工作的通知

20.03.2017  11:43

皖体群〔2017〕8号


 

淮北市、亳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安庆市、黄山市体育行政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全覆盖,鼓励具备条件的街道、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建设实用的国民体质监测站。加强科学健身服务,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根据2017年省体育局重点工作安排,继续推进全省第六批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

在各市体育行政部门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审核,确定阜阳市颍泉区等12个单位创建2017年安徽省第六批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省级配套建设经费将于近期下拨,为做好省第六批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创建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场地

有关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为监测站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保障150平方米的室内测试和办公场地,需有单独测试区域,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国民体质监测社会指导员3-5人(至少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经费

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经费原则上按照1:1配置,省体育局给予各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一次性器材经费补助15万元,各创建单位配套经费不得少于15万,总投入不少于30万元。

  三、器材

        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器材配置要求:监测站体质测试仪器由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为保障测试数据的兼容性,招标厂家的仪器设备端口需开放,以便与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数据平台对接,保证全省测试数据统一联网,完善我省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

(一)规定配置器材

      1、管理软件1套(实现测试数据分析、管理、同步上传);

2、国民体质测试器材1套(11项测试仪器);

3、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

4、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为丰富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测试内容,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在规定配置器材的基础上,各县(区)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在不少于总经费的要求下,可选配购置以下仪器,以拓展监测站科学健身服务功能。

(二)选配器材

<!--[if !supportLists]-->1、<!--[endif]-->超声骨密度测试仪

<!--[if !supportLists]-->2、<!--[endif]-->心血管功能检测仪

<!--[if !supportLists]-->3、<!--[endif]-->心肺功能测评系统

<!--[if !supportLists]-->4、<!--[endif]-->动脉硬化测试仪

5、平衡能力测试仪

  四、有关要求

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第六批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创建工作,按照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创建要求,积极做好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的建站指导工作,保证创建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完成,省体育局将统一组织验收考核。

 

 

附件:2017年安徽省第六批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创建名单

 

 

安徽省体育局

  2017年3月19日

 

 

 

 

 

附件:

2017年安徽省第六批

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创建名单

 

 

淮北市       杜集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亳州市       谯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蚌埠市          淮上区教育和体育局
阜阳市       颍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淮南市          潘集区文化广电体育局
滁州市          琅琊区教育体育局    南谯区教育(体育)局

六安市       裕安区体育局     叶集区文化和体育局

马鞍山市      花山区文化体育局
安庆市          迎江区文广新局(体育局)

黄山市       屯溪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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