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31.01.2018  03:50

  为摸清“三农”基本情况,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安徽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住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省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17万人,登记了1225.6万农户、1.6万个村级单位、1458个乡级单位、10.3万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2577名工作人员对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完成了1595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实地调查了6488个样方和1294个抽中普查区,实施了24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掌握了全省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取得了全省及种植大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根据国务院农普办统一部署,安徽省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安徽省农普办和安徽省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1257个乡镇,其中乡299个、镇958个;16356个村,其中14080个行政村、2276个涉农居委会;23.3万个自然村;9697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末,全省共有10.3万个农业经营单位;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7.7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4.6万个;1081.3万农业经营户,其中,12.6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全省共有1557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

  2016年末,全省共有拖拉机253.6万台,耕整机12.4万台,旋耕机52.1万台,播种机64.1万台,水稻插秧机2.2万台,联合收获机11.7万台,机动脱粒机54.8万台。

   三、土地利用

  2016年末,全省耕地面积5867.5[1]千公顷,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2918.5千公顷,实际经营的牧草地(草场)面积1.4千公顷。 (注[1]:耕地面积使用国土资源部门数据)

   四、农村基础设施

  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8%,有码头的占13.8%,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17.7%。 99.5%的村通公路。

  2016年末,全省100%的村通电, 6.7%的村通天然气,34.8%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2016年末,96.4%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8.3%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83.9%的村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16.3%的村生活污水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48.1%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1]  [2]   [3]   下一页   尾页 原标题: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    编辑:叶广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