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协公共服务清单公示
按照省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要求,现将省科协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省科协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2月5日-2月1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与省科协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范成柱;联系电话:0551-6266172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省科协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
2.省科协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
安徽省科协
2021年2月4日
附件1
省科协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调整 类型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备注 |
1 | 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 | 新增 |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批复》(国函〔2016〕194号),新增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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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 | 新增 | 根据工作实际,新增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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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科普工作 | 新增 | 根据《中国科协 中央宣传部 科技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的意见》,新增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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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技馆免费开放 | 新增 | 根据工作实际,新增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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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办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新增 | 根据工作实际,新增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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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举办安徽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 新增 | 根据工作实际,新增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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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安徽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 | 新增 | 根据工作实际,新增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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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安徽省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 | 新增 | 根据工作实际,新增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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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省科协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 机构 | 备注 |
1 | 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 | 1.《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批复》(国函〔2016〕194号)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30日设立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 | 省科协 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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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有关内容。 | 省科协 科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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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科普工作 | 《中国科协 中央宣传部 科技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的意见》主要任务第一条:科协组织负责联系专家生产精细化科普内容,利用自身平台、组织体系做好资源汇聚和协同传播。 | 省科协 科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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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技馆免费开放 | 中国科协 中宣部 财政部 关于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20号)(一)科技馆免费开放的内容。科技馆免费开放的科普公共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常设展厅等公共科普展教项目;2.科普讲座、科普论坛、科普巡展活动等基本科普服务项目;3.体现基本科普公共服务的相关讲解、科技教育活动,以及卫生、寄存、参观指引材料等基本服务项目。 | 安徽省 科技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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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办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34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19〕3号)第一阶段:2019年4月前为省级赛事组织阶段。省级组织机构参照大赛章程和规则组织省级大赛,并按分配名额和规定时间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大赛。 | 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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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举办安徽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 《关于举办第20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暨2020世界青少年机器人邀请赛的通知》(科协青发〔2019〕68号)二、竞赛报名(一)参赛资格和名额:第20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各赛项分设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年龄组,每个赛项的每个年龄组,每省限报一队,参赛队需由省级竞赛选拔产生。三、有关要求:(一)各省级组织单位要积极发动广大青少年踊跃参加,精心组织本地区竞赛活动。 | 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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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安徽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 | 《中国科协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科协发青字〔2020〕19号)五、实施步骤:2020年9月,举办线上启动式等活动。各省级组织机构动员中小学校网上注册参加活动,并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宣传等;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各地中小学校教师和学生选择推荐活动,下载使用活动资源,开展科学调查和实践活动。 | 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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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安徽省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 | 《中国科协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20〕15号)三、组织机构:“云上科学营活动”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共同主办,活动按照全国—省级——分营三级管理模式组织实施。 | 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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