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协优秀科技工作者暨科技政策系列宣传报道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优秀科技工作者暨科技政策系列宣传报道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7日
采购日期:2018年7月23日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科技报社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金寨路248号
成交金额:捌万玖仟元整(¥89000.00元)
成交内容:
1.开展安徽省创新争先奖获得者专题宣传报道。
2.开展“江淮英才成长之路”专题宣传报道。
3.开展省级学会学术带头人专题宣传报道。
4.开展“科技政策、法律知识”专题宣传报道。
(三)评审小组名单:
汪永安 安徽日报 主任记者
姜相民 安徽广播电视台 主任记者
田万龙 安徽省科协 宣传部部长
省科协纪委全程监督
李贤斌 安徽省科协 纪委书记
(四)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科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科技大厦
联 系 人:周 庆
联系方式:0551-62611870
公告期限: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3日
若报价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协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