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喜获“安徽省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

10.12.2015  16:53

      根据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要求,2014年,省水利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水办印发了《安徽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皖水资源【2014】47号),我厅被列入2014年首批省直41家公共机构节水型重点建设单位。2015年我厅再次被列入省直机关50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创建单位。省水利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水办发文要求50家省直机关要按创建节水型单位标准完成创建任务,今后省直机关将把创建节水型单位完成情况纳入当年的单位效能建设年度考评内容,如果不能达标,将影响单位效能评分。根椐创建节水型先进单位建设标准,我厅积极准备,做出了方案,按时完成水平衡测试和节水改造各项任务。2015年12月4日,由安徽省水利厅、省行管局、安徽省节水办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安徽省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检查组一行,对我厅2015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在听取我厅“关于省民政厅2015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重点单位建设” 工作的详细汇报后,按照《安徽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通过实地查看并结合看资料,对我厅在节水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检查组提出,省民政厅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领导重视,起点高、亮点多、效果好,为全省民政系统及厅属单位如何开展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做出了表率,希望民政厅在巩固前期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步伐,并借此掀起一股机关节水、节电及节约其它能耗的热潮,全面提升厅机关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工作水平,进而为全省民政事业的长足、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和高质量服务。
      昨天从安徽省节水办传来喜讯,我厅机关在此次创建工作综合评分、评比中以优异成绩喜获“安徽省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先进单位”的荣誉。

 

 

上报单位:厅办公室
信息作者:厅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