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5年版)》印发实施

03.03.2016  22:18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2015〕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范围,指导各部门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工作,省信用办近日印发《安徽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是安徽省首个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规范,为推动全省范围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提供重要支撑依据。

        《目录》共涉及38个省相关机关和单位,并将信息类别分为基本信息、资质信息、荣誉信息和不良信息等,对信息交换频率、公开属性和查询时限等也进行了规定。

        下一步各部门将抓紧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通过行业信用信息归集交换系统或电子表格,按照《目录》,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传送数据,实现数据的交换和共享,推动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省信用办将定期向有关方面通报各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