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委《深化"四风"整治的实施意见》印发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总结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现就我省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地生根
1.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继续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改台账,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盘点分析,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或“形象工程”。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要扭住中央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进一步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3.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围绕我省部署开展的五个专项行动和“五整五建”专项行动,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4.继续保持整改合力。统筹抓好省、市、县三级联动整改。各行业系统要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制定专门方案,挂牌督办。实行垂直管理或以行业为主管理的单位,要上下协力,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基层。
二、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1.全面承接上位制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规范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等制度规定。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作风建设要求、体现机关和干部管理规律、反映行业和领域特点,搞好制度承接,抓好新老制度衔接,进一步细化具体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2.落实制度建设计划。要围绕我省部署的建立五类重点制度和开展“五整五建”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建章立制工作力度,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抓紧制定完善五类重点制度中已明确需要制定或完善的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管理实施细则、领导干部直系亲属管理制度及相关禁止性规定、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要加快建立健全“五整五建”专项行动中提出的改进作风建设、促进勤政廉政、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基层基础、公权阳光运行等五个方面的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确定的重点制度建设计划,及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大“四风”问题源头治理力度。
3.规范权力阳光运行。结合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省级机关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带头同步建设权力、责任清单体系。市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责任清单,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执法监管部门要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着力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围绕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着力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制度规定。国有企业要建立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高等学校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考试招生制度,规范科研经费和设备管理办法。
4.切实抓好制度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遵规守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一案双查”。
三、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1.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
2.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将开门听取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报上级审核把关、深入谈心交心、严肃开展批评、上级党组织点评并严格督导等有效做法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组织第一批活动单位切实开好2014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要确保组织生活会有质量地召开、党员都能参加。
3.搞好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四、充分发挥领导带头表率作用
1.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实际,不断深化作风效能建设,每年确定一个方面的作风效能问题,集中攻坚解决。认真落实“四向”要求,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各级机关工委牵头负责,继续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形成机关反“四风”改作风的倒逼机制。
2.持续加强作风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开展党章学习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三严三实”教育。把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专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各级主体班次都要把作风教育作为学员必修课。
3.严格作风建设考核。坚持把作风要求贯穿到领导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制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实施办法,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重要内容,结合干部考察、工作检查、专项巡视、重点督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多渠道了解干部作风情况。
五、着力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1.建强联系群众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严把党员队伍入口、疏通出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机制,每年按一定比例倒排,滚动开展整顿。
2.建强联系群众服务体系。强化省市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村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点的服务功能,深化和推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等做法。拓展“双培双带”、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双向带动、星级创评等行之有效的基层组织活动载体建设。全面清理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事务,着力整改基层牌子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
3.建强联系群众监督体系。在村、社区普遍推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和拓展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社区)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4.建强联系群众保障体系。充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加大从村、社区干部和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力度,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
六、切实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责任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2.统筹兼顾,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要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惩戒并重、立规与执纪并举、自律与他律结合,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继续营造深入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 2014年底,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整改落实情况再进行一次“回头看”。各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继续保留一段时间,组织协调和督促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2015年,各地各单位要对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省委将适时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