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民生
近日,我省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时间表出炉,围绕7个方面所确定的26项改革举措,明确了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今年以来,我省着力推进司法体制等方面改革,从更深层次关注民生民利,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我省计划在三年内实现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建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法律服务。按照“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各地加强市级、县(市、区)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三年内打造出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保证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公共法律服务。
“打官司难”是长期以来困扰困难群体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决不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为此,我省根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近日出台了《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的若干规定》,就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建立起工作衔接机制,实现两者“无缝对接”。
针对“执行难”问题,我省不断创新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坚持强制执行、执行和解与司法救助相结合,有效推动破解执行难题。在今年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截至4月底,全省1500件旧存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标的额9454.88万元,标的到位率73.06%,提前两个月率先完成最高法院确定的到6月底前基本执结的终期目标。期间,司法救助机制也发挥出显著作用,截至4月底,全省累计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82件,救助人数186人,救助金额达203.83万元。
长期以来,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此,我省今年出台《安徽省公安机关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工作机制(试行)》,要求在形成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侦查组织体系同时,牢固树立破案与追赃同等重要思想,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