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淘汰落后产能再发力
记者7月11日从省经信委获悉,《安徽省2017年度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出台。今年,我省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其中,计划退出水泥(磨机)产能180万吨、铸造生铁产能19万吨。
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调控相结合,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钢铁等行业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去年,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取得积极成效,实际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为:炼铁205万吨、炼钢300万吨、平板玻璃240万标准箱、水泥98.5万吨、电力3.9万千瓦。
今年方案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产能退出等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依法关闭。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拆除或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应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
“我省从执行价格政策、加大资金扶持、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等方面制定了推进措施,确保今年目标顺利实现。 ”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说。我省将加快推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能耗、电耗强制性标准,适时执行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在化解过剩产能中的支持激励作用,强化职工分流安置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推动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记者 吴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