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18.12.2015  11:07

  12月1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初审。受省政府委托,省工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朱斌作了说明。他说,修订条例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跟进国家立法进程、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他介绍了立法过程和修订思路,重点说明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12月1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召开分组会议审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省工商局副局长朱斌、程胤和法规处、消保处、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分组审议。

  据悉,《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业经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省政府于11月27日提请省人大常务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