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海智项目对接与人才交流活动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海智项目对接与人才交流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9日
采购日期:2018年7月24日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科技开发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77号天徽大厦B座
成交金额:壹拾贰万玖仟元整(¥129000.00元)
成交内容:
1. 开展合肥海智离岸基地建设对接活动。
2. 推动海智基地提质增效,开展海智专项对接活动。
3. 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开展“一带一路”海智对接活动。
4. 开展海智专家扶贫服务活动。
(三)评审小组名单:
李小毛 合肥量子源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千人计划”专家
陈元原 安徽省科协 国际部部长
李松林 安徽省科协 办公室主任科员
省科协纪委全程监督
刘 芬 安徽省科协 机关纪委
(四)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科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科技大厦
联 系 人:曹冠男
联系方式:0551-62661745
公告期限: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6日
若报价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协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