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
1月14号,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该《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全省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通过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全力保障水生态安全;通过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处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结构转型;通过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淮河流域、长江流域、巢湖环湖河流水质均有所好转,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与2010年相比,全省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4.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5.6个百分点;巢湖西半湖由中度富营养好转为轻度富营养;巢湖湖区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全省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上升2.8个百分点。目前,全省共有13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543.94万吨,全省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预计均达到91%以上,超过“十二五”规划目标。
《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皖北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遏制,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确保引江济淮输水线路水质安全。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长江流域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83.3%,淮河流域优良断面比例达57.5%,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引江济淮输水线路水质达到工程规划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4.6%,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1.9%,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