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7年版)解读
16.02.2017 18:32
本文来源: 气象
一、预案修订背景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社会对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越来越高,按照2016年底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当前防灾减灾工作要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对照以上新需求和新要求,原应急预案存在指挥体系不够明确、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充分体现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重在灾前预警及联动等不足,制约着应急预案作用的发挥,《预案》修订势在必行。
二是《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应急预案修订有明确时间要求,该办法要求“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预案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规范管理;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原《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是2010年印发施行的,迄今已达6年,因此《预案》需要修订。
二、预案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主要体现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由省政府设立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部指挥长,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联动工作;明确了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以及各自职责。并建立应急专家组制度,负责提供应急响应决策意见建议和技术指导。
二是强化部门响应联动。发布气象灾害橙色以上预警后,指挥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会商、信息共享,并明确了18家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和联动措施。明确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由省、市、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承担,理清了政府、媒体、综合信息服务站及信息员在预警传播过程中的职责。
三是更加关注灾前防范,即强化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信息发布和传播、预警响应和部门联动;新预案不再根据灾种分别设置响应措施,而是统一规定了12种措施,在监测预警的基础上突出防御组织、物资准备,特别加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及人员转移等。
四是预警响应标准更加科学。通过对最新气象数据及灾情的统计分析,重新修订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使预警标准更加符合气象灾害防范应对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了灾害响应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更符合当前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求。
五是明确总结表彰办法。规定了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应急响应工作的总结;要求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应急响应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追究。
三、预案实施中需关注的有关事项
《预案》颁布实施后,市县气象部门应组织开展贯彻学习和专题培训,通过举办工作研讨会、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对与《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做好《预案》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市县级预案与省级预案的衔接,结合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针对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减灾处)
本文来源: 气象
16.02.2017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