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 拟表彰名单公示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安徽省文明城市(县、城区、村镇)、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城、城区)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文明[2016]3号)、《关于评选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知》(皖文明[2016]5号)要求,在层层申报、认真考核并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经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主要领导同意,形成了拟表彰的安徽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名单,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省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2日—18日
联系电话:0551—62608372,62607709、62607337(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482室
邮编:230091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一、拟表彰的文明城市名单
1.第二届安徽省文明示范城市
马鞍山市、合肥市、铜陵市、芜湖市、淮北市、宣城市、蚌埠市、黄山市、池州市、安庆市
2.第四届安徽省文明城市
宿州市、六安市、阜阳市、亳州市、滁州市、淮南市
二、拟表彰的文明县(县城、城区)名单
1.第二届安徽省文明示范县(市)
当涂县、天长市、巢湖市、肥西县、宁国市、金寨县、绩溪县、桐城市、蒙城县、肥东县、繁昌县、歙县、芜湖县、全椒县
2.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县(市)
南陵县、凤台县、广德县、休宁县、郎溪县、黟县、东至县、怀宁县、颍上县、濉溪县、含山县、界首市、明光市、泾县、宿松县
3.第四届安徽省文明县城
霍山县、灵璧县、利辛县、青阳县、涡阳县、庐江县、祁门县、无为县、怀远县、太湖县、和县、固镇县、砀山县、岳西县、凤阳县、来安县、旌德县、五河县、泗县、潜山县、石台县、枞阳县、望江县、舒城县、长丰县、萧县、寿县
4.全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
定远县、阜南县、霍邱县、临泉县、太和县
5.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区
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市雨山区、铜陵市铜官区、宣城市宣州区、芜湖市弋江区、马鞍山市花山区、蚌埠市蚌山区、芜湖市镜湖区、安庆市迎江区、黄山市屯溪区、宿州市埇桥区、滁州市南谯区、合肥市庐阳区、淮北市相山区、淮南市田家庵区、池州市贵池区、六安市裕安区、亳州市谯城区、阜阳市颍州区、铜陵市义安区、蚌埠市淮上区、黄山市黄山区、芜湖市鸠江区、安庆市大观区、滁州市琅琊区、蚌埠市龙子湖区、六安市金安区、黄山市徽州区、淮南市毛集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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