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安徽省拟定《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17.12.2014  13:13

        晨报讯 12月1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透露,明年,我省拟将制定《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修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18件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计划。

        报告显示,在18件立法项目中,将有11件全新“制定”,涵盖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食品安全、城市节约用水、民营经济、民生工程、文化产业、青少年体育等领域,包括关于制定《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涉及到“修改”方面的项目5件,包含了物业管理、消费者保护、旅游管理等领域。其中,《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目前已形成条例修改草案稿并报省政府,该立法项目拟列入明年立法计划,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晨报记者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