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慈善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在肥举行
为了推动《慈善法》更好地贯彻执行,2016年9月30日上午,安徽省民政厅召开了宣传贯彻《慈善法》慈善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省红十字会基金会、省黄梅戏艺术发展基金会 、安徽乐邦慈善基金会、省儿童少年基金会、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省慈善与社会福利协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安徽童蒙助学服务中心、安徽向日葵公益助学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以及厅办公室、法规处、民管局、福慈处、社工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省民政厅副厅长孙邦平参加会议,并就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参会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就慈善事业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进行了充分的座谈与交流。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慈善事业是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广大的社会组织在扶贫、济困、助学、救孤以及教、科、文、卫、体、环保等领域开展了大量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弘扬传统美德、解决社会实际困难、创新社会治理等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随着《慈善法》的实施,我国的慈善事业将迎来崭新的发展阶段。但是,慈善活动和组织也同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资金规模较少、捐赠量不大,基金的保值增值难度较大,公益捐赠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工作力量比较薄弱,慈善组织的透明度还不高,慈善理念的宣传和普及还需要不断加强等。与会的各位代表就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孙邦平副厅长指出,在慈善法12章112个条文里,“慈善组织”这个概念先后出现过143次,足见慈善组织在慈善法中的地位和分量。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慈善事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传播慈善文化;有利于完善慈善领域各项政策和制度,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有利于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到行善行列;有利于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对接,发挥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特别是扶贫济困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健康有序的慈善生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把握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的重点任务,大力培育和加强慈善组织建设与管理。要深入落实改革举措。尽快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制度。实行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探索发展慈善信托。加快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强化行业自律,加大对慈善行业组织扶持发展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运用好约谈、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充分激发慈善主体活力,鼓励全民向善、人人行善。全面规范慈善主体行为。依法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行为。依法推进慈善信息公开。
孙邦平副厅长强调,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力争学习贯彻活动取得实效。要细化政策的支持措施,力争各项优惠政策能够落地生根。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能够了解《慈善法》、支持《慈善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引导慈善组织的有序发展,规范慈善行为,积极培育正能量。省级社会组织要带头执行好《慈善法》,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上报单位:省民管局
信息作者:省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