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属医院国资管理全覆盖
10.06.2015 13:53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安徽省日前出台《省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从5月17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省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办法》在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紧扣省属公立医院行业特征和运营实际,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保值增值,亮点突出。一是强化理顺体制。明确建立省级人民政府领导、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指导监管、省属医院具体管理的管理体制,并将卫生计生、教育、保健各口管理的医院全部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实现省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
二是强化放权管理。在资产配置、处置等环节对一定额度下的资产,可以由主管部门或医院自行审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资产运行效率。
三是强化预算管理。将省属医院国有资产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资产收益一律直接缴入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四是强化统筹使用。主动适应医院改制重组和医联体建设的需要,积极引导省属医院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
五是强化绩效管理。强调对省属医院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运营绩效等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价,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考核体系。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0.06.2015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