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将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自由职业者有望纳入

25.03.2016  09:47

新增缴存470亿元;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数20万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3月2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安徽省2016年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地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是今年我省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重点。为此,省住建厅要求,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2016〕1号),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省住建厅表示,全省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出台相应文件和措施,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使更多的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共享发展。持续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保持在90%高位运行。

通知》明确了我省今年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目标任务:新增缴存470亿元,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数20万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

另外,我省将进一步健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省住建厅明确,存贷比超过90%的城市,要通过发放商业 银行 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行公转商贷款贴息、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展贷款资金来源,满足职工贷款需求。

延伸阅读:四情形可以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

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例》明确,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职工有以上七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其中,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送审稿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设置作出规范,除送审稿规定的单位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得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分支机构。送审稿规定,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负责运作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需要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

而在促进资金保值增值方面,规定在保证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可以将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可以将公积金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原标题:我省今年拟新增公积金开户数20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