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对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提出新要求
15.10.2014 16:48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近日,安徽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出台了关于聚焦强军目标,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有关意见,对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安徽省明确要求,重视部队退役官兵培养使用。把军队转业干部和优秀退役士兵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资源,落实安置政策,确保人尽其才。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市、县两级每年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政府工勤技能岗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时,分别拿出规定的指标,定向招聘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扩大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专业种类,鼓励企事业单位定向培训退役士兵。广泛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体系。积极推动科技、教育、法律等行业拥军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拥军活动,构建和完善全社会参与的大拥军工作格局。落实优抚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标准、且总额不低于当地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改革前水平执行。持续开展向现役官兵、作战部队基层主官家庭、困难优抚对象“送光荣、送问候、送温暖”活动。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军地双向兼职、地方党委议军会、国动委会、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例会、第一书记考评、工作述职等制度。建立推进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联席制度。
安徽省民政厅已要求相关处室对所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加强对市、县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以确保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
上报单位:政策法规处
信息作者:阚家安 车勇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15.10.2014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