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省民政厅深入六安:开展《安徽省实施 办法(草案》立法调研

03.07.2014  10:21

      6月17日至19日,省政府法制办及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救灾救济处相关负责人,先后赴金寨县、霍邱县开展《安徽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在金寨县政府、铁冲乡和霍邱县城关镇、临淮岗乡召集四次座谈会,省民政厅介绍了《安徽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草案)》立法背景、起草意见、过程及条文内容。县民政及相关部门和所辖有关乡镇、村结合工作实际,就近年来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对当前救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修改完善《安徽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主要对健全减灾救灾工作体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救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救灾装备建设、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制定灾害救助标准、推进救灾工作人员队伍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调研组一行首先感谢大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六安市和金寨县、霍邱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回去后将调研收集到的建议和意见认真整理、消化、吸收和改进,努力做好《安徽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的立法工作。

 

 

上报单位:六安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