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夏粮收购政策及相关情况发布会
全力以赴抓好夏粮收购 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 发布人:安徽省粮食局局长 牛向阳 2017年5月31日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 欢迎各位参加夏粮收购新闻发布会。经国家粮食局批准,我省自5月31日开始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下面,我就今年最低收购价政策主要内容、收购准备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介绍如下:
一、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主要内容
近期,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66号),召开了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召开了“三夏”工作座谈会和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7年国家不再出台新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沿用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一)预案执行时间。从5月3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二)收购质价标准。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以2017年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小麦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18元,保持2016年水平不变。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指标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不含77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 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7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非标准品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等外品、不完善粒超过10%的小麦,不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三)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要求。就我省而言,参与最低收购价收储的企业有央企、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和民营企业。央企包括中储粮直属企业,中粮集团所属企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包括省农垦集团、省粮食集团所属企业、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鼓励直接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具体标准详见《关于做好非国有粮食企业参与最低收购价收储资格选定的通知》(中储粮皖〔2017〕186号)。在仓容紧张地区,不仅中储粮、中粮等央企可以租仓收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也可推荐1-2家骨干企业租赁社会仓储设施收储粮食。
二、我省夏粮收购工作准备情况
面对今年复杂的夏粮收购形势,我们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及时谋划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夏粮收购顺利进行。
(一)提前谋划夏粮收购。今年年初,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就召开了2017年度第一次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联席会议,研判形势、共商对策。5月10日,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非国有粮食企业参与最低收购价收储资格选定的通知》。5月19日,三部门召开第二次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分析小麦产购形势、价格走势及夏粮收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时间、收储库点布局、资金供应等事项,对夏粮收购工作全面部署。5月23日,省粮食局、省农委、省物价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召开了五部门联席会议,对夏粮收购有关事宜进行会商研究。
(二)提前做好仓容摸底。3月份,省粮食局与中储粮安徽分公司联合开展收购仓容调查摸底,指导仓容缺口较大的重点县区,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化解仓容矛盾。4月份,省粮食局开展了夏季粮油产购预测调查,对仓容缺口情况再次进行摸底。从各地上报情况看,目前全省各地现有空仓容及夏粮收购期间能够投入使用新建仓容约107亿斤,基本能够满足农民售粮需求,但阜阳、亳州、宿州等局部地区仓容偏紧。
(三)千方百计腾仓并库。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增加我省政策性粮油销售计划和竞拍批次,提前轮换地方储备粮油,截至5月30日,全省共销售政策性粮油40.9亿斤,其中国家政策性粮油32.4亿斤,地方储备粮油8.5亿斤。及时销售处理2016年度收购的6.5亿斤省级临时收储小麦,安排4.4亿斤省储小麦轮换销售,正在安排4.8亿斤省储稻谷轮出,及时为夏粮收购腾出仓容。
(四)合理确定收储库点。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以县(区、市)为单位,统筹考虑小麦产量、预计收购量,我省今年确定的第一批小麦委托收储库点473个,有效空仓容94.6亿斤。对收购期间新建或销售腾仓增加有效空仓的库点,各地可以及时申报,我们将随报随批、及时公布、开展收购。
(五)设立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点。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要求,在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的贫困人口集中区域挂牌设立1-2个精准扶贫示范收购库点,采取预约预检、上门收购、开辟收购绿色通道等措施,及时将贫困家庭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收上来,促进贫困家庭增收脱贫。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三夏”工作会议精神,见之于未萌、识之于未发,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坚决“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底线。
(一)着力化解仓容压力。我们将继续采取加快建仓进度、加大销售力度、实施腾仓并库、租赁社会仓容、开展市场化收购等办法解决仓容问题。积极争取国家跨省移库计划,一旦国家有关部门下达计划,我们将安排仓容缺口重点县,并及时组织实施。要求市县政府按照粮食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要求,制定应对预案,妥善解决仓容问题,最大限度满足农民售粮需求,坚决防止因仓容不足发生“卖粮难”。
(二)严格执行质价政策。把不得压级压价放在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首位。所有委托收储库点将张贴质价公告、服务承诺、举报电话等,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坚持依质定等、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既不允许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对水分、杂质不符合入库质量标准的,必须整理达标后才能入仓。
(三)深入宣传国家收购政策。我们将在主流媒体上公布预案启动时间、委托收储库点名单,通过安徽粮食政务网,公布二维码等途径及时发布粮食收购政策、库点分布、市场价格、收购进度等信息。要求各地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重点宣传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标准、价格水平、执行时间等内容,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无盲区,让农民朋友真正知晓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为规范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统一印制了收购“流程图”和“质价公告”。
(四)大力加强市场监管。要求各地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加强收购市场监管,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在粮食收购中打折扣、搞变通,压级压价、收“人情粮”、“关系粮”损害农民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杜绝“以陈顶新”、“转圈粮”等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事件的发生。省粮食局设立了夏粮收购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70619,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五)努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服务售粮群众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没有终点只有起点。由于基层人员、机械、设备有限,还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去年局部仓容偏紧给农民售粮带来不便、甚至出现售粮“排长队”现象。我们将更新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要求基层粮食部门登门宣传收购政策,精准对接,开展预检预约收购,引导错峰售粮。继续对普通农户开辟绿色通道。继续在收购一线开展“让党旗飘扬,让党徽闪光”主题实践活动,统筹调度收购人员、机械设备,坚持早开秤、晚关门,中午不停磅,节假日不休息,提高收购工作效率,尽量缩短农民售粮排队时间。
(六)压实市县政府责任。督促各地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关要求,统筹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当多元收购主体入市收购积极性不高时,市县政府要制定鼓励政策,支持本地加工、饲料等企业入市收购,在收购资金、利息补贴、租仓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解决区域性卖粮难问题。近2年因天气原因致使部分地区小麦质量下降滞销,省政府已连续启动省级临时收储政策。如果今年再遇到类似情况,各地要勇于担当,为不符合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标准小麦找销路。
粮食收购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委政府关心、农民兄弟关切、社会各界关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新闻界朋友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以高度的担当务实精神,去迎战今年复杂的收储形势,去破解遇到的困难问题,着力承担起粮食安全责任,扎实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帮助农民实现丰产增收,为建设“创新型”三个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感谢新闻媒体和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粮食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粮食工作的大力支持!
落实政策 主动作为 全力以赴打好夏粮收购攻坚战 发布人:农发行安徽省分行行长 周桂娟 2017年5月31日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我省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已于今天正式启动,全省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下面,我代表农发行安徽省分行,对今年我行支持夏粮收购资金准备情况和有关信贷政策通报如下:
一、做到“三个提前”,确保“钱等粮”。我行始终把支持粮食收购作为全行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5月23日总行解学智董事长亲自主持召开了全国夏粮收购信贷工作座谈会,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信贷支持策略,要求各级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总行粮棉油部也在我省滁州、宿州等市开展实地调研。安徽省分行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有关要求,认真谋划夏粮收购工作。 一是 提前安排部署。4月底就下发了《关于做好夏季粮油收购信贷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行在5月底前将小麦收购贷款审批落实到具体企业,确保有收购任务的县域不留收购空白点。 二 是 提前备足资金。据测算,在启动小麦、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情况下,我行贷款企业计划收购粮油150亿斤,资金需求180亿元。目前,我行已准备收购资金200亿元,可支持企业收购粮油170亿斤,完全能够保证我省夏季粮油收购资金需求。 三是 提前落实预案。目前全省有夏粮收购任务的县域,均已按照“一县一策,一企一策”的要求,分别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两种情况,逐企业落实收购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二、全力保障政策性收购资金供应。托市预案启动后,我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坚持依托政策性收购解决粮食收购问题。 一是 大力支持中央及地方储备增储轮换业务。确保中央储备粮(油)增储轮换资金供应。 二是 保证最低收购价资金供应。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要求开户行协商中储粮直属企业日常按照2-3天、节假日按照5-7天的收购量匡算收购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及时足额供应,确保售粮农民“粮出手,钱到手”。 三是 加强最低收购价贷款管理。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粮食主管部门和中储粮直属企业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收购质价政策,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力争多收粮、收好粮。
三、积极支持多元化主体入市收购。在依托政策性收购的基础上,创新用活信贷产品,鼓励多元主体入市开展市场化粮油收购。 一是 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以销定购,以购定贷,实行合同化管理,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粮食购销贸易企业入市收购。 二是 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开展订单农业,收购优质小麦,执行“优质优价”,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 三是 突出支持粮棉油战略性客户全产业链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先支持从种子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粮棉油绿色全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在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搞活市场流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我行将以“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为契机,把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贯穿于整个夏粮收购信贷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力争实现地方党政、收储企业、售粮农民三满意。 一是 切实落实收购工作责任制。各级行“一把手”是收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加大资金调拨力度,备足资金头寸,畅通资金供应渠道,收购期间我行资金调拨频次将由每日一次提高为二次,确保资金不断档。 二是 切实落实“四个共同”责任。落实政策性粮食收购联席会议工作安排,会同省粮食局、中储粮安徽分公司抓好库点认定、空仓验收、资金支付、粮食入库、库存监管等重点环节的管控。成立联合巡查组,对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联合巡查,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早发现、早会商、早处置。 三是 切实落实惠农便农措施。积极配合省粮食局、中储粮安徽分公司总结推广建立种粮大户服务档案、预约预检、帮助农民整理粮食、地方政府派员驻点协调服务等行之有效的便农措施,确保农民卖“放心粮、舒心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在国定、省定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售粮需求旺盛的区域,设立1-2个精准扶贫示范收购库点,及时将贫困家庭符合质量的粮食收上来,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各位记者朋友们!支持夏粮收购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光荣职责和政治使命,是农发行的立行之本和发展之基,我们深知使命光荣,倍感责任重大。夏粮收购期间,全省各级农发行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夙夜在公的责任感、忠诚担当的使命感,举全行之力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同时,也热忱欢迎新闻媒体对我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衷心希望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唱响夏粮收购主旋律。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一直以来对农发行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谢谢大家!
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 切实保护农民售粮利益 发布人: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秀明 2017年5月31日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为落实好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调〔2016〕55号),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夏粮收购工作的要求,作为国家指定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始终把维护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执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圆满完成收购任务。
一、《预案》内容的主要精神
今年继续执行国家2016年发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调〔2016〕55号)。
1.质价标准。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18元,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当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
2.启动条件。《预案》规定:“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上述执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启动预案”。
3.定点原则。定点原则为“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库点名单报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和农业发展银行备案,并在收购启动前向社会公布。《预案》规定了作为委托收储库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粮食收购资格、工商登记、农发行开户、自有仓容、仓房条件、设施配备、安全生产以及企业管理水平和信用等级、3年内在收储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等具体要求。
4.“四个共同”。《预案》明确了“一个主体、四个共同”,即由中储粮作为政策执行主体并对最低收购价资金实行统贷统还;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分行三方“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
二、扎实做好《预案》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1.及时启动预案。5月23日中储粮安徽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省农委、省物价局联合召开安徽省夏粮收购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预案》的启动工作。根据省物价局提供的小麦市场价格监测结果,经报请批准,我省于5月31日启动预案。我们于6月1日在《安徽日报》农村版公布了全省的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名单以及中储粮安徽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的监督电话。
2.合理布设库点。按照“四个有利于”的原则,中储粮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三家共同审定参与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委托收储库点,库点名单报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和农业发展银行备案。今年采取“多次申报、分批启动”的方式,目前第一批参与最低收购价收储的库点473个,空仓容473万吨,对后期销售腾出空仓容或新建仓完工验收后的库点,根据收购需要,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审批、随时公布、随时启动。
3.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不抬级抬价收购损害国家利益,也不得压级压价收购损害农民利益。如出现因受灾等因素导致大面积粮食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情况,我们将会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但最低收购价收购仍要坚持国家质价政策,不能擅自放宽收购质量标准。
4.严密防控风险。最低收购价粮食的粮权属于国务院,为确保国家粮食的储存安全、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我们把严格执行政策、严防各类风险作为重中之重,督促各级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把政策执行、资金支付、收购监管、验收确认关口,组织好最低收购价收购。今年继续使用“一卡通”收购系统,通过开展收购资金集中支付,规范收储行为,严防出现压级压价、“打白条”等违规行为。根据“谁卖粮谁得钱”的原则,售粮款直接支付给到委托收购库点售粮的售粮人,也建议农民在出售粮食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粮补折),售粮后粮款将在第一时间内汇入本人银行卡(折)上。同时制定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保证及时交售。
5.开展优质服务。布置收储库点进行空仓消毒、设备器材检修,安排添置清理等设备。同时,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共同监制了“一栏、一图、一册”,即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公告栏、安徽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流程图、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手册,让农民明白售粮。我们还在收购公告中增加了二维码图标,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为了维护好收购秩序,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和省粮食局还联合制定了预约收购参考做法,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做实预约收购。对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采取预约方式有序收购,对种粮农民单独开辟绿色通道,减少排队售粮时间,让农民舒心卖粮。
6.做好政策宣传。我们将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民通过预约等形式均衡售粮,维护好收购市场秩序,避免出现农民排长队售粮和收购秩序混乱等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问题,为收购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欢迎新闻界的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同时,也请新闻界和社会各界朋友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帮助我们加强政策宣传和收购服务引导,促进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