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层中医馆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出台
17.05.2016 10:37
本文来源: 徽广播
安徽省卫计委、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出台《安徽省基层中医馆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对基层中医馆的设置、人员配备、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中医药知识宣传及管理等五方面提出具体建设要求。
根据《标准》,中医馆要设有中医诊室(2个以上)、中医特色康复治疗室、中药房和中药煎药室;要配备5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3种以上中医康复治疗设备,300种以上中药饮片等。中医师要占医师总数20%以上,每个诊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在医疗服务中,中医馆要运用中医辨证论治处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能开展6种以上中医药服务,使用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比例要达25%以上,中医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25%以上;对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体质辨识服务,对0至36个月儿童开展中医调养服务,开展不少于3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共计划建设400个中医馆,基本实现社区全覆盖,提供规范化中医药服务。
本文来源: 徽广播
17.05.2016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