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对安徽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425号提案的答复

27.06.2016  22:23
 

皖国土资函〔2016〕953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

我厅对省政协委员顾家雯提出的《建议尽快加强齐云山恐龙遗迹化石保护》的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齐云山小壶天恐龙足迹和尾迹是我省重要的古生物化石类地质遗迹,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价值,已列入《安徽省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中我省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区。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保护规划,针对当地古生物化石的分布、产出情况,分类采取保护措施,作出具体安排。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保护规划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经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因此,建议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编制《齐云山恐龙遗迹保护区详细规划》并具体负责实施。

二、关于召开高层次的齐云山恐龙遗迹化石专项保护研讨会,建议黄山市人民政府与省古生物学会联系与对接。由学会组织,政府参与,通过专项保护研讨会提升齐云山地质遗迹保护和研究水平以及社会知名度。

三、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用于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产地和标本保护、调查评价、规划编制、评审鉴定、咨询评估、科研科普、宣传培训等工作。目前,我省设有省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申报齐云山恐龙遗迹保护项目,争取部分保护补助资金;同时当地政府、齐云山地质公园应设立专项保护资金,以保证保护项目的顺利完成。

四、关于成立高标准的专项保护利用专家组,可与安徽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省地质博物馆)联系,通过该办公室联系省内外古生物保护与研究专家,指导组建专项保护利用专家组,科学开展保护工作。

五、关于加强地质遗迹保护科普宣传问题。由于小壶天恐龙遗迹位于齐云山国家地质公园内,该地质公园目前正在开展地质博物馆的扩建,可将恐龙遗迹作为地质博物馆的重要内容加以阐述和知识普及。同时,与国内外相关研究专家合作,积极开展专题科学普及活动。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联系电话:0551-62553172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