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

17.09.2014  08:37

  9月1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先森、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9月23日至9月26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建议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邮政条例(草案)》;审议《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建设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审查和批准《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阜阳市颍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情况作了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