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中创新 在创新中发展——安徽省“十二五”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回眸

14.04.2016  15:11
          信息来源:2016年国土资源通讯第5期
       
          本刊记者 洪曙光 本刊通讯员 韦海灵
          2015年12月18日,安徽省滁州市腰铺镇二郞黄槽坊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拍卖以2.99亿元成交,这标志着安徽省省级矿业权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和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矿产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安徽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多措并举,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在全省形成了布局合理、利用高效、秩序规范、保障有力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
          严格“清、关、调”,矿业布局不断优化
          优化矿业布局,清理过期矿业权,是安徽省加强矿产资源规范化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为此,安徽省厅于2014年印发《关于开展过期采矿权清理工作的通知》,出台了清理工作方案,将过期探矿权一并进行清理,全面查清底数,摸清家底。这次清理以2014年10月31日为基点,全省共发现过期探矿权556宗、采矿权1328宗,约占全省矿业权总数的三分之一。在此基础上,对省级发证过期矿业权及时发布拟注销公告,对经公示确认无异议的551宗探矿权和200宗采矿权,统一实施注销。同时,各市、县级发证的过期采矿权也同步完成注销工作。通过清理注销工作,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的矿业权数据重复、资料缺失、过期矿业权沉淀等问题。为改变矿业权设置“小、散、乱、多”的状况,安徽省厅紧紧抓住“”字不松手。“十二五”期间,安徽省厅出台了《安徽省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2013-2015)》,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联合省经信委、安监等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矿山做到了100%关闭。同时,对露天小型采石场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相邻采石场矿界间达不到300米安全距离的,坚决实施停产整改,不具备整合条件的,坚决关闭。在实施“三线三边”整治中,禁止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可视范围内新设立露天采矿权,已设采矿权的,逐步进行关闭。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关闭各类非煤矿山1171家,实现了全省非煤矿山数量在2011年基础上减少30%的目标。据了解,2012年,安徽省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对年产30万吨及以下的47座小煤矿实施逐步关闭,截至2015年底,安徽省小煤矿关闭工作完美收官,有力推动了全省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2012年,安徽省厅依照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全国率先编制庐枞整装勘查区和淮南、淮北国家规划矿区勘查规划,以及《安徽省矿业权设置方案(2012)》,科学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调整和优化矿业布局,着力做好“”的文章。根据方案实施情况,安徽省厅及时启动方案修编工作,制定《安徽省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工作方案》,使矿业权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实现了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规范化。按照此轮修编的方案,截至2015年底,安徽省将有效采矿权数控制在2000个以内,其中,部、省发证采矿权总数从2011年696宗缩减为551宗,压缩比为20.83%;市县级发证采矿权总数从2011年2768宗缩减为1327宗,压缩比为52.06%,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相关部门的肯定。
          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资源效益稳步提升
          为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在矿产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安徽省厅以矿业权招拍挂出让为突破口,先后在矿业权勘查开采领域,通过招拍挂出让矿权、吸引地方和民间资本投资等方式,大大提升全省矿产资源效益。2011年,安徽省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承担全省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等具体事务,省级矿业权有形市场正式建立。随后,合肥、淮南、马鞍山和铜陵4个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成立。自2011年4月1日起,安徽省所有矿业权出让转让全部进入省级矿业权有形市场,同时所有出让转让信息在全国矿业权市场网、省厅门户网站以及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网上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保证矿业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了《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要求各地矿业权出让一律进入各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全省矿业权交易市场体系日趋完善。安徽省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矿产资源通过市场方式进行处置,其意义不仅在于市场化配置资源,实现了国有资产权益的最大化,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充分的资源保障,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反腐防腐,减少自由裁量权,实现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十二五”期间,安徽共收缴矿业权价款65.95亿元,其中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矿权收缴价款49.66亿元。2014年出让的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石英岩矿新2矿号矿段出让起始价2.66亿元,最终成交价达12亿元。
          为鼓励和调动地方参与地质找矿的积极性,2014年,安徽省厅出台了《关于市、县级地方财政出资开展低风险勘查的意见》,对因地方经济发展急需开发的低风险矿种,市、县财政可以出资勘查,提交地质报告后,即可纳入矿业权年度出让计划,以市场方式出让。
          据了解,近年来,安徽省厅将矿业权的设置向适应地方旅游发展和开发无污染的矿种倾斜,先后出让岳西汤池畈和亳州地热探矿权、黄山蜀里矿泉水探矿权、歙县慈坑ZK9矿泉水采矿权,矿业经济在矿地和谐发展、矿山绿色发展中稳步提升。
          强化资源整合,矿业产业集中度日益提高
          安徽省厅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策略,鼓励矿山企业综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力争做到“吃干榨净”。2010年以来,安徽共对81个矿产开发项目拨付省级矿产资源保护与整合专项补助资金14000万元,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近年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冬瓜山铜矿等10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项目,获得国土资源部表彰;淮北市东鑫矿业有限公司濉溪县刘楼铜铁(金)矿等3家矿山企业被评为“全国整合先进矿山”。
          近年来,安徽省厅持续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常态化,仅2010年至2013年,全省共完成整合项目110个,涉及整合的区块内采矿权由1069个减少到360个,压减66.3%。在攻克整合难点上,安徽省厅领导多次赴淮北和宿州交界的程蒋山矿区,现场协调解决两市跨行政区的资源整合问题,将矿区范围内原有的25个采矿权整合为3个。通过整合与整治,安徽矿产开发结构得到优化,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构建起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据安徽省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全省矿山总数从2010年底的4285个减少到2014年底的2389个,但矿石产量和矿业产值仍保持稳步增长,有力促进了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产业的发展,为推进工业强省建设、加速安徽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力资源支撑。
          实现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大规模储量向大企业集团集聚,这是安徽省厅持续推进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和促进矿业产业集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安徽为淮南等四大煤矿集团配置煤炭资源247.89亿吨,为马钢集团及大中型铁矿山配置铁矿资源32.08亿吨,为铜陵有色集团配置铜矿资源216.23万吨、为海螺集团配置水泥用灰岩33.32亿吨,分别占全省煤、铁、铜、水泥用灰岩探明资源储量的91.32%、79.83%、59.47%和35.81%。2015年,拥有世界第一大单体钼矿、国内目前最大钼矿床的安徽省金寨县沙坪沟钼矿的安徽金沙钼业有限公司,已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申请转采。
          如今,绿色矿山、绿色矿业,在安徽大地蓬勃兴起,似朝阳充满着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