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张棉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陶芳德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桂青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贤武为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高鹏翼为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照元为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博文为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储贻灿为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静为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海鹰为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军为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唐保银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贤武的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信息来源:人选委任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