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31.03.2016  19:39
  (2016年3月3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张小红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汪晖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一庭庭长; 李峰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二庭庭长; 高仁宝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周辉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沈建红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 郑昌华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潘少华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李家宏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贾庆霞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张长合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华舒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吉双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帅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余思民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余听波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孔蓉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霍楠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文友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玉圣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胡宛平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 胡红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 二、免去: 沈建红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高仁宝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职务; 杨泽民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汪洪波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卯俊民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汪晖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高贤生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俊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霍楠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何爱武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余听波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胡宛平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峰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职务; 佘延宏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职务; 梁建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潘忠斌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信息来源:人选委任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