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进一步提高
04.12.2015 16:08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根据民政厅11月26日统计,2015年安徽省共发放优待金7.64亿元,其中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38亿元,优待55448户,平均每户发放优待金9710,比2014年(9056元)提高了7.2%;发放优抚对象优待金2.57亿元,优待64209人,平均每人发放优待金约4000元。芜湖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户每年15954元,为全省最高,繁昌县、肥西县、宁国市分别达到15493元、15070元、15040元。达到每年12000元的地区有:当涂县、天长市、屯溪区、肥东县、铜陵市区、安庆市区、镜湖区、广德县、铜陵县、宣州区、黄山区、全椒县。达到10000元以上的县(市、区)有64个,2014年为32个,增长一倍。
多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义务兵优待工作,将其作为服务军队实现强军目标和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为吸引更多优秀的适龄青年投身于国防事业,各级党委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落实各项优待奖励政策,鼓励义务兵在部队创造佳绩;落实各项精神抚慰和优待政策,为义务兵家庭挂光荣牌,“八一”、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增强广大军属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各地还积极落实《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普惠加优待规定》,持续加大优抚对象优待经费的投入力度,使他们的生活保障水平与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步提高。
上报单位:优抚处
信息作者:方昌飞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04.12.2015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