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没钱也可打官司 安徽法律援助“无缝对接”司法救助[合肥晚报]
17.06.2014 13:4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与省高院联合下发《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的若干规定》。这也意味着,从即日起,在安徽全省,困难群众不用交一分钱也可以打官司。
据介绍,今后,法律援助将与司法救助无缝对接。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司法救助的,应告知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予以法律援助的,应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当事人依据法律援助机构准予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直接作出准予缓交诉讼费用的决定;当事人依据人民法院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书面通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有义务直接作出准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受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申请司法救助,只要材料齐备,法律援助机构和人民法院都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关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涉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养老金、社会保险金等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和人民法院应依法优先办理。
据介绍,为最大程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在各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相应服务窗口,以便于快捷高效地处理涉案当事人的法律援助事务。(通讯员 彭继友 本报记者 刘晓平)
稿件来源:2014年6月16日合肥晚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7.06.2014 13:41
故
事
于勇参加厅办公室党支部集体学习
7月29日上午,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召开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
经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安徽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