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援进入量质协调发展新常态 去年办案6.6万件,每起案件跟踪监督[安徽法制报头条]

06.03.2015  20:24

本报讯 昨日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2014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案件6.66万件,同比增长10.2%,万人获得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约9.61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近年来,安徽省通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服务网络、加强管理和质量控制、深化信息化应用等措施,使全省法律援助工作逐步从外延型数量增长,转型进入到量质并重、共同提升的内涵式发展新常态。

案件数量方面,全省批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自2010年开始经历了4年的大幅增长,从2010年2.4万件增长到2013年的6万件,年均增幅达36%,案件总量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2014年后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全年批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6.66万件,同比增长10.2%。全省每万人获得法律援助案件量9.61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领先中部地区。受援人数也同样呈现出从大幅增长到稳定增长态势,2010年到2014年间,全省法律援助受援人群数量从2.7万人扩大到7.2万人,年均增长32%。

案件结构方面,2013年开始,安徽省司法厅把诉讼案件、刑事案件和律师办案在案件总量中的比重纳入年度考核,通过优化案件结构,从宏观层面提升案件质量。经过两年努力,三个比例得到有效调整优化。 2014年,全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量达11310件,占案件总数的17%;社会律师办案32650件,占指派案件总数的49.2%;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31276件,占已结案件总数的69.6%。

案件质量方面,出台《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监督办法》,建立个案质量和综合管理质量两个评价体系。每个法律援助案件都指定专人跟踪监督,评定质量等次,与办案补贴挂钩。综合管理质量由司法行政机关对所属法律援助机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评价。详细规定了案件评查、质量检查、听庭评议、案件回访等监督措施,从案前、案中、案后多角度、全方位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

安徽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负责人表示,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将以更多更好为目标,继续在扩大援助覆盖面和提升办案质量上下功夫,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力争万人获得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达到10件,而且在质量上要努力使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符合规定的标准。(彭继友  都勇)

稿件来源:2015年3月6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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