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被取消[安徽法制报]

25.08.2016  19:35

本报讯 8月23日,记者从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复核工作已经收官,共有82个村(社区)被撤销或注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其中,原合肥市庐阳区杏花街道望城店村等60个村(社区)因城市建设、区划调整被撤并,予以注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淮北市濉溪县刘桥镇前吕楼村等22个村(社区)因具有否定性情形,予以撤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根据相关办法,否定性情形共有9种,包括村(居)委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查证属实的;在“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执行过程中,被举报、投诉,经查确有重大问题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成员有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等情形。

此次复核工作于年初正式启动,相较往年,此次复核审查的范围更广,涵盖了全省从2004年至2012年共5批608个获得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的村(社区)。在程序方面也更为规范,先是村(社区)自查,再是县有关部门督查、市级有关部门复核,最后由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进行复核审查,并在本报对被撤销或注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确保了复核审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目前,我省具有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共有648个。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透露,获得荣誉不代表一劳永逸。 8月23日,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出台《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标准化。(胡向东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6年8月25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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