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查处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有“办法”

26.09.2014  11:32

  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出台《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暗访检查和社会监督都是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根据《办法》,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等都是监督检查的对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重点。

  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地区和单位,根据《办法》,将通过立即纠正、限时整改、跟踪督办等方式进行处理。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个人,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处理,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记者 刘媛媛 实习生 罗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