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报销加补偿 看病“一口价”
“要没有新农合,我这个病真治不起啊。”安徽临泉农民王守军(化名)拿着报销的账单给记者看:总费用约28万元,个人自付约7万元。他告诉记者,除去新农合一次报销费用,他还领到大病医疗保险的补偿。
安徽省近年来一方面推进大病按病种付费控制费用,一方面通过大病保险和补偿提高实际报销比例,减轻农民的大病支出负担,为农民看病提供坚强的“后盾”
安徽省卫计委农卫处处长夏北海介绍,2014年8月,安徽省实现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全覆盖,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如果超过起付线,即可申请大病保险。
安徽设定的起付线标准为1万元至2万元,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众的起付线可根据各地资金情况适当降低。大病保险实行费用分段报销,费用从0至15万元以上共分为5段,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根据理论测算,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两次报销后,报销比例合计超过60%;住院费用达20万元的,两次报销比例合计达到75%;总费用达到50万元的特大灾难性疾病,农民个人负担也将不超过10万元。
安徽省推行的大病保险由新农合基金为参合农民代缴15元参保费,参合农民无需另外缴费。在提高报销比例同时,为确保新农合基金“用在刀刃上”,安徽省卫生部门近年来加大医院控费力度。
今年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出台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即同一病种的治疗费用是固定的,老百姓形象地称之为“一口价”。方案不仅确定了新农合对省级医院收治肺炎、慢阻肺、原发性高血压、肝硬化等51种常见疾病的收费定额标准,同时规定了较低的基金补偿标准,并给予在基层医院治疗常见病较高补偿比例,引导常见病病人留在基层医院治疗。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近日在安徽考察指出,两年来安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方向路径正确、效果明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