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扶贫“对症下药”:妙用“健康脱贫”去致贫主因
“目前,安徽309万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占比高达57.2%。因病致贫是安徽省贫困人口致贫的第一主因,大病、慢性病是一些贫困家庭脱贫的最大障碍。”
“针对‘因病’这一主要致贫因素,安徽‘对症下药’,实施了‘健康脱贫工程’。在中国扶贫工作中,这是安徽的一大亮点。”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扶贫办主任刘永春日前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如是说。
近年来,安徽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以“抓金寨促全省”为推动,制定了“十大扶贫工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派驻扶贫工作队等帮扶制度。
目前,安徽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790.2万下降到2015年的309万,减少481.2万人。
“精准扶贫实施以来,安徽把实施健康脱贫工程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实施健康脱贫工程,是安徽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十大工程之一。”刘永春认为,解决好贫困人口的健康问题,关系到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系到贫困人口能否同步迈入全面小康。
安徽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以“怎么保、怎么治、怎么防”为重点,明确“两降四提一兜底”的16条具体政策措施,构建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三保障一兜底”的综合医保体系,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严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主要的致贫原因就要用主要的脱贫方法来解决。”刘永春介绍,《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前后历时9个月制定,在新农合报销比例中抽取48万份病例进行测算。在文件实行落地过程中,安徽省直相关部门又制定了8个配套文件。
刘永春说,健康扶贫工程与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冲突,贫困家庭在享受新农合的基础上,再享受健康扶贫工程。“这属于贫困家庭的‘特惠政策’”。
“但仍然存在一些大病、特殊病,医药费不能全部报销。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政府给予兜底。健康扶贫工程特别就特别在这个政府兜底上”,刘永春介绍。
《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划定贫困人口就医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上限,在县域内、市级医疗机构和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人民币。
目前,为更好地落实健康扶贫工程,安徽制定了分级诊疗、分类救治、疾病防控、综合医保兜底保障、“一站式”结算等配套文件;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的工作方案》,组织25家三级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建立四项保障机制,实现四个全覆盖。
另外,安徽省“两线合一”实施意见和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等政策文件也正在起草中。
刘永春表示,下一步,安徽将探索运用商业保险工具支持健康脱贫工程。“怎么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是下一步扶贫工作的重点。当前是政府在主导扶贫,未来若要扶贫成果稳定,不出现返贫现象,还是要让扶贫走上市场化道路。”
刘永春举例说道,通过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措施把贫困人口房屋建好,后因为自然灾害毁坏了房屋,脱贫人口因此可能会返贫。政府不可能一直兜底,这时候社会保险就能很好地解决房屋损坏带来的补偿资金问题,让贫困人口不至于再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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