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安徽恒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
18.07.2016 18:3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 第44号
2016年7月6日,淮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检查组,以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安徽恒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3号)的情形。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2003〕25号)第四十条、《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修订)>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皖食药监审秘〔2014〕237号)规定,经研究,确认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行为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意见》(皖食药监药化流〔2014〕26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通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8.07.2016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