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
23.07.2015 18:16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六安市环保局近期开出了按日计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为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曾因超标排放废气被环保部门罚款、责令改正,但在被复查时仍然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由此被开出巨额罚单,这也是新环保法1月1日施行以来,安徽首个“按日计罚”的罚单。
据了解,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排污者超标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明确,认定排污者拒不改正的情形是,责令改正决定书送达后,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位于六安市经开区经三北路的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平板玻璃。4月17日、5月22日,六安市环保局两次调查发现该公司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于5月25日依法责令企业停止违法排放行为,并于5月29日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6月15日、6月16日,执法人员对企业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发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告知企业有行政处罚事先听证申请权。经听证程序,六安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原处罚意见。
6月26日,六安市环保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每日罚款20万元,计罚自5月26日起至6月15日止,共计21日,累计罚款420万元。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23.07.2015 18:16
故
事
【70年安徽礼赞】聚力促发展 依法筑和谐
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中安在线
省红十字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邮箱
根据我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红十字会
关于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