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电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受贿获刑8年多 称不上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 安徽省广播电视台于2010 年7 月开始筹建广视花园小区,该台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正处级)兼任工程部主任。小区还未建好,他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六家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2505612 元。昨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宣判,判处宋晓峰有期徒刑8 年6 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 万元,宋晓峰收到判决书后表示不上诉。
宋晓峰生于1968 年,34 岁开始先后担任安徽省广电局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安徽省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后升为主任,并从2007 年10 月起兼任省电视台全资子公司华星传媒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7 月,安徽省广播电视台成立广视花园小区建设领导小组,宋晓峰兼任工程部主任,负责小区施工具体管理工作。
法院审理查明,在广视花园小区建设期间,宋晓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协调施工等方面为相关项目承建单位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共计价值250 余万元。另查明,2014 年下半年,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及相关人员陆续被纪检、检察机关查处,宋晓峰担心受到牵连,于2014 年11 月初将除开炎升所送的手表和陈先武所送的存折外的其他财物均退还相关请托人。
2014 年11 月28 日,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将宋晓峰从安徽广播电视台带至办案点进行调查,宋晓峰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纪检部门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其妻子将开炎升所送的手表及陈先武所送的存折退缴检察机关。
法院认为:宋晓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2505612 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予以确认。宋晓峰到案后主动交代纪检部门未掌握的受贿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其能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宋晓峰有期徒刑8 年6 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 万元。
秦越本 报记者 张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