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立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2.05.2014  19:20

  本报讯解决建设领域的工程款纠纷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将有法律依据!昨天,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991件,增长16.4%;全省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000多起,涉及农民工20484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3.94亿元。

  “分析已经处理的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是工程结算制度不完善。”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建介绍,比如,工程量核对不及时,工程变更程序不归还,工程竣工结算时限不明确等,致使工程不能按时竣工验收,不能及时结算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又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工资支付得不到保证。

  为了有效解决建设领域的工程款纠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为争议处理提供法律依据,《条例(草案)》针对实践中多发的纠纷问题,作出了具体规范。同时,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户制度,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时,应当将相应的建筑务工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转入承包方在银行开设的专户。承包方要及时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