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于《中国税务报》)1月26日B2版 记者:周明俊,通讯员:余增辉)
2014年,安徽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国税收入(不含海关代征税收)1469.1亿元,同比增长10.8%,增收143.5亿元。总量较“十二五”之初的2011年增加近300亿元,4年时间跨越3个百亿元台阶。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办理各项税收减、免、退、抵合计约393亿元,其中,“营改增”实现减税44.3亿元,惠及纳税人10.8万户,减税面达到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