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有企业将集中接受廉政教育
中安在线讯 记者从5月28日在合肥召开的加强省属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运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省检察院和省国资委研究决定,共同开展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在会议上指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促进企业发展,既是稳增长的重要内容,又是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手段。帮助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防范职务犯罪的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薛江武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会同相关国有企业,通过举办讲座、座谈、走访、典型案例剖析、旁听法庭审理、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要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要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原因,向发案企业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预防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内部防范机制,做到“有一项权力建设一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提出各级检察机关要联合国资委,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预防,确保企业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招标、重大物资采购不发生职务犯罪,争取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预防工作目标,保障和促进重点和骨干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环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调研,就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效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各地国有企业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特别是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管理、物资采购和设备供应等工作中,要事前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真正让行贿者没市场,守法者不吃亏。
据了解,省、市、县(区)将成立由检察机关、国资监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小组,专门组织协调预防职务犯罪进国有企业工作。
会上,经省检察院与省国资委协商,确定淮北矿业集团、安徽叉车集团、省交通投资集团、建工集团等四家省属企业作为省检察院2014年度预防职务犯罪进国企示范单位。(记者黄娜娜)